号: cxs035/2025-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11-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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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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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要求,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优抚法规科、双拥综合科、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提升双拥创建工作。一是常态做好走访慰问。二是积极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三是积极组织参与各类活动。四是深入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实践活动,全年共2次为驻楚部队共1500名官兵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宣讲实践活动;积极派员参加州双拥办组织的楚雄著名英烈讲解大赛,协调驻楚部队进学校开展军训及国防教育,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五是扎实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4.28、4.30期间,选派工作组前往文山州稳妥有序做好烈士祭扫活动人员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了楚雄市赴文山祭扫人员祭扫活动有序稳定。六是积极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

2.优抚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优抚补助发放到位。二是医疗“一站式”结算持续提升。三是确保解困帮扶和慰问及时落实。落实解困帮扶9024人次、发放资金227.85万元。四是精细核查优抚人员数据。针对上年存在问题强化优抚人员类别和服役年限核对,精细化管理重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精准做到系统内人员数据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一致,确保审批程序、档案材料、数据信息完整和真实。五是严格申报定补人员报批工作。六是扎实完成审计整改。6至7月省厅委托第三方对优抚信息数据和优抚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审计组反馈2个方面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七是稳慎推进两参人员认定。八是立足四个“确保”推进优抚工作新变化。

3.扎实做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一是落实安置政策补助。二是抓好移交安置和教育培训。三是紧盯目标,强化责任,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四是认真落实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考进入机关事业工作制度,2024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有4个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

4.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一是按照国家、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人民武装部建设融合发展要求,健全完善“两家三站”综合服务阵地内部运转机制,按照“五有”标准建强服务体系前沿阵地,实行“一站式”服务。二是积极为新入伍的73户新兵家庭悬挂光荣牌,为152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参与宣讲政策、优待证办理等活动3场次。三是指导退役士兵落户、关系接转、保险接续等便民事项51人次,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代表作就业创业经验交流3场次,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就业岗位120余个。四是争取“情暖老兵•春节慰问”5户,发放慰问金5500元;上报生活困难、重大疾病、事故灾害户18户,获省关爱基金会批准救助6户,发放救助慰问金2.9万元;争取“致敬英烈•关爱烈属”专项行动—烈属走访慰问公益项目1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开展“情暖老兵•八一慰问”功臣模范、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三属家庭18户,发放慰问金0.9万元,排查上报困难退役军人低保家庭大学生在读8户。五是解决退役军人多样化诉求,截止10月底共接待信访咨询260余人次,政策咨询370余人次,信访工作实现“去存量、遏增量、提质量”的良好成效。

5.持续加强军休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慰问活动。二是按月足额发放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工资。三是圆满完成州级下达军队退休士官安置1人,医保接续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退休工资从2025年1 月开始执行。四是11月按要求组织服务对象开展健康体检,做好健康档案管理;定期对空巢、失能、半失能和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开展走访,实现了亲情化、人性化服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0,974,740.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974,740.1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11,229.41元,增长15.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11,229.41元,增长15.1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中的优抚对象、军转干部每年定期增加提高补助标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0,974,740.11元。其中:基本支出2,932,010.05元,占总支出的5.75%;项目支出48,042,730.06元,占总支出的94.2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11,229.41元,增长15.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224,952.07元,下降91.42%;项目支出增加37,936,181.48元,增长375.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度把项目支出的优抚对象各类补助经费做到了基本支出里面。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32,010.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02,920.11元,占基本支出的9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089.94元,占基本支出的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042,730.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优抚项目经费38,854,705.7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定期生活补助;

退役安置项目经费7,746,701.25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官,转业军官的保险,定期补助。

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项目经费528,452.00元,主要用于拥军优属,保障单位日常工作运转的项目经费。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目经费912,871.11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74,740.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711,229.41元,增长15.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57,20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3%。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各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服务对象的定期增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8,29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完成年初预算的53.83%。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和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年底据实结算,没有预期的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92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7%。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正常基数调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30.00元,下降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7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厉行节约,没有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按照厉行节约,没有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省属企业面试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089.94元,比上年减少503,919.70元,下降-79.6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57,897.39元,其中,流动资产136,685.64元,固定资产20,596.7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15.0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074.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