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301000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要求,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双拥共建稳步提升。一是把双拥创建纳入楚雄市城市品牌创建工作内容,建立协调机制,完善组织保障,切实在政策落实、经费保障、运行机制、工作推进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双拥工作领导力。目前,楚雄市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省级公示已结束。二是调整充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种会议制度,年内召开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市委议军会议1次、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1次、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动员会和推进会议3次,研究解决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创建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驻楚部队训练、生活需求。按照国家双拥办要求积极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春节专项慰问活动,投入经费86.5万元,对驻楚部队开展春节、“八·一”建军节、野外驻训走访慰问活动,投入350余万元解决了驻楚某部部队营区周边噪音隔音板安装、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营区绿化、围墙修缮、双拥氛围营造。四是利用网络、微信、简报等媒体广泛宣传双拥工作,编写双拥工作信息12条,编印双拥简报24期,被中国双拥和省、州网站等媒体采用3条;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楚雄市籍2名一等功臣被评选为楚雄州“最美退役军人”。五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在高速公路和市区醒目位置建设永久性双拥宣传牌4块,在市内主要街道新建双拥创建宣传牌680块。向上争资180.9万元,对全市6座烈士陵园、1座烈士墓进行修缮,现已全部投入使用。
2.优抚工作持续加强。一是从今年10月开始将定期优抚补助统一纳入“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有效提高资金使用安全,规范了补助发放效率,规范资金发放管理。二是对领取定期补助优抚对象、三属和105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金71.9万元。三是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能力。截至2022年10月,共投入11.53万元为24名1至6级伤残人员购买医疗保险;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的通知》为335人次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医疗补助109.58万元。四是依法依规申报符合享受重点优抚对象人员,截至10月系统人数为3593人,审批通过的3458人,待审待批131人。精准完成省审计审核反馈数据的对比、核实和死亡减员注销等工作。五是将《保障法》学习宣传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及时制定宣传方案下发乡镇并编印3万册《保障法》解读手册、2000张《保障法》原文文本及音频文件下发到乡镇利用街天赶集、普法讲座、送法入户等形式积极进行宣传;全市组织共21场宣传,1场专题讲座。六是突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22年10月,疏导处理涉军群体事件4起,共接待办理退役军人信访45批107人次,办理督办转办件8件,确保了党的二十大等重大节日活动安全稳定。
3.移交安置继续加强。一是落实安置政策补助。全年共发放企业军转干部20人解困金45.22万元,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慰问金9.68万元;发放2021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生活补助费22.95万元;发放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194.85万元;拨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20.4万元。二是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截至2022年11月1日,共接收退役军人139人;按期完成2022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0人移交安置工作。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全年共对49名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教育培训,完成4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高职扩召学历提升学费减免申报审批等工作。四是搭建就业平台。全年共为2021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举办3场就业招聘会,筹集300多个用工岗位,推荐56名退役士兵就业。五是推动建立合作机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4家单位建立订立合作协议,定期公布岗位需求,联合开展退役军人线上线下就业招聘活动,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稳定就业。六是推动建立招考长效机制。全年,楚雄市有2个事业岗位公开定向在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有30余名退役士兵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入体制内工作实现“破冰”。
4.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再加强。一是按照五有要求全市建成170个服务中心(站),共有323名专(兼)职人员服务退役军人,真正把服务中心(站)建设成为“退役军人之家”,解决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按照分批逐年完成达标创建要求,截至2021年9月15个乡(镇)服务站中有8个通过省级和州级验收,有7个通过州级验收,11个300以上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省级交叉验收,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170支1120余人,推荐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两委”任职,据统计全市进入村“两委”退役军人1664人,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各级支部书记16人,兵委员71人,为退役军人投身地方建设搭建了平台。三是多渠道争取资金和物资帮助各类退役军人,积极向省关爱基金争取1.4万元慰问烈属、高龄退役生活困难军人、突发意外导致家庭困难退役军人等群体,为特殊困难退役军人申请关爱金和残疾人轮椅等物资进行帮扶。四是2022年共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采集信息166余条,完成光荣牌悬挂144块,送二等功喜报2份,三等功喜报42份,优秀士兵(士官)喜报62份,投入慰问金75.72万元。为229名伤残人员开展换证工作,已完成225名。五是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宣传,编印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手册1.7万余册、原文文本2000余张,原文音频文件下发到乡镇开展宣传6场次,2场专题讲座,在楚南路、元双路悬挂永久性宣传标语6幅,各乡镇悬挂宣传标语24幅。六是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截至2022年10月18日,全市共有15204人提交了优待证申请,其中:申请退役军人优待证15153人,申请“三属”优待证51人,占预计申请优待证总人数的91%,审核通过8699人,收到优待证7891张,为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军休服务保障再提升。一是按照开展慰问要求,全年共投入6.15万元对市军休所离休干部、退休干部、退休军士、军休随军遗属、无军籍职工、无军籍遗属等服务对象开展慰问。二是按月足额发放军休人员工资。积极申报创建省级四星级和州级三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工作。市军休所已成功创建州级三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三是投入10.8万元,安装智能停车门禁系统设备一套,新建军休文化活动室和阅览室,采购配备室内设施器材,切实改善军休干部休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优抚法规科、双拥综合科、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是:
1.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9,979,535.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79,535.6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909,521.04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优抚补助对象年增资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09,521.04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优抚补助对象年增资经费;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9,979,535.68元。其中:基本支出6,596,198.39元,占总支出的16.5%;项目支出33,383,337.29元,占总支出的8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09,521.04元,增长32.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补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24,297.16元,增长137.9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医疗补助、死亡抚恤和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增加;项目支出增加6,085,223.88元,增长22.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正常增资;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6,198.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38,520.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677.5元,占基本支出的2.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83,337.2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29,319,990.12元,退役安置相关补助5,524,428.22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3,325,900.05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49,778.8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79,535.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909,521.04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由于优抚对象的补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87,91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7%。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各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49,778.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主要适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元,支出决算为4,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0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0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元,支出决算为4,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58元,增长9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8元,增长95.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过程中学习交流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拥模范城考察。学习交流8批次50人和退役士兵安置省属企业面试2批次10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677.5元,比上年增加22,793.83元,增长16.9%,主要原因分析创建双拥模范城过程中产生的办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常办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66,845.56元,其中,流动资产172,733.45元,固定资产90,545.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566.3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479.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848.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