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5-/2022-1031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10-31
发布机构: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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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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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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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老干部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军队干休所工作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护国防、全党工作大局,落实党对老干部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市军队干休所承担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行使着特殊职能,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务,不由市场配置资源,不开展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坚定不移地执行党和国家对军队离退休干部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从优,并注重很好地发挥作用政策的原则。

2.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抓好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保健的落实工作。

3.为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活、住房、文体娱乐、就医、参加会议和参观考察活动等提供安全、周到、优质服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退役军人部发﹝2020﹞56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和原民政部53号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为主线,以兑现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军休干部这个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推动创新发展,强化履职机制,推进精细化建设,优化服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其他事业单位0个。

此单位为股所级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5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59.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9.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局机关管理的无军籍退休人员转到本所管理,生活补助提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5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2万元,占总支出的7.96%;项目支出698.75万元,占总支出的92.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局机关管理的无军籍退休人员转到本所管理,生活补助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5.1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和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调整到项目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8.75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干部的离退休费和生活补助医疗补助调整到项目支出中。主要是离休人员抚恤金5.95万元,离退休干部生活补助、医疗补助683.15万元,住院生活补助9.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60.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局机关管理的无军籍退休人员转到本所管理,生活补助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01%。主要用于离退休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适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部门资产总额130.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9.81万元,固定资产40.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0.54

89.81

40.73

 

 

 

40.73

 

 

 

 填报       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离休费 主要是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2.退休费 主要是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