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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要求,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目标,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退役军人就业更充分、安置更优质、保障更有力、服务管理更精准,进一步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为推进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1133”行动作出贡献。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2.扎实推进“三个体系”建设。
3.全面提高移交安置工作质量。
4.着力加强就业创业工作。
5.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6.不断提升拥军优抚水平。
7.全力推进褒扬纪念工作。
8.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
9.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内设机构五个,分别是:移交安置科、优抚法规科、双拥综合科、办公室、服务中心。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0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7.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20年总收入2053.12万元对比总收入增加953.88万元,增幅46.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达优抚项目资金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00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9万元,占总支出的9.22%;项目支出2,729.81万元,占总支出的90.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总支出2053.12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953.88万元,增幅46.46%。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达优抚项目资金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19万元。与2020年基本支出602.34万元相比减少325.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度两保接续资金和八一春节慰问经费转到了项目支出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29.8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9.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开始乡镇优抚资金除东瓜镇外全部纳入我局发放,优抚资金支出增加。其中抚恤补充资金:2024.05万元;退役安置资金:512.90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96.4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96.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7.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53.8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5月开始乡镇优抚资金除东瓜镇外全部纳入我局发放,优抚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65%。主要用于服务对象的各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主要适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职工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4万元,下降6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4万元,下降62.5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两保接续、双拥模范城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32.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4万元,固定资产12.7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5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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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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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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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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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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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2.73 |
13.24 |
12.74 |
0 |
0 |
0 |
12.74 |
0 |
0 |
0.5 |
0 |
填 报 说 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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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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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死亡抚恤 主要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
2.伤残抚恤 主要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跪地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3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