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5-/2024-1227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2-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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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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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线,按照2024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所属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学习内容。深入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表率作用,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局党组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必修科目,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营造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浓厚氛围,年内组织专题学习培训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习近平强军思想2次。

(二)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坚持贯彻落实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加强组织领导,细化量化任务,严格工作责任,强化闭环落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同心协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核心,把目标侧重点放在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以及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实际能力上,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加深干部职工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际运用能力。

(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优抚褒扬、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双拥等方面的工作,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推进政务公开。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梳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围绕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最大力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全力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我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顺利推进“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会同市政务局、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等相关业务单位参加培训,在申请过程中为退役军人提供全程跟办,积极对接各部门加强联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将问题反馈至上级,一年来为×××名退役士兵转接养老、医疗保险和落户工作。同时加强“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的宣传,在军人退役群中宣传办理程序,为军人退役办事提供便捷。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对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落实各项公开任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人财物重大事项民主评议报告制度,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等形式,保证在人财物重大决策上做到民主、公平、公开、公正。

(六)强化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指导。一是开展执法督查。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全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退役军人法规政策落地落实,执行无偏差。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程序,切实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七)强化法治思维,依法维护对象权益。持续深化大调解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是严格执行退役军人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各级出台的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依法保障军人军属的抚恤优待,最大限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不断拓展退役军人事务服务内容,热情为退役军人讲解法律知识和政策解答,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用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努力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三是依法处理信访疑难问题。在全市集中开展退役军人领域信访矛盾问题专项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共处理信访件××件(其中完成国家信访局交办件×件、省委巡视组交办件×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件×件),按期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到省进京越级访和发生群体事件、极端事件或负面舆情炒作。四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长期聘请法律顾问,及时提供法律咨询、行政执法、相关诉讼等法律服务,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并在依法决策中发挥作用,全年未发生行政案件复议、行政应诉情况。

(八)强化学习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开展集中学习。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狠抓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及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了《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通过在乡(镇)醒目位置、村(社区)宣传栏等张贴横幅、显示屏播放宣传视频、发放普法读本等形式,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乡(镇)、村(社区)各级群众和退役军人手中;在单位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办事、咨询、接访等契机向退役军人重点宣传了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开展了法治宣传系列宣传活动。“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期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积极参加2024年“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行业相关法规,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在各乡(镇)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站基层毛细血管的作用,全年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5000余份。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配合做好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如实记录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结合工作实际,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需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分析问题、研究工作,确保工作常态化推进。二是工作素养和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由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性和原则性强、敏感度高,对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及服务意识要求高,需要在教育培训等方面不断加强,提升退役军人事务局、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各项素质与能力,推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宣传渠道和形式较为传统,创新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探索不够,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部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对自身权利义务不清晰、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2025年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治机构能力建设,充实法治工作人员,提高执法效能,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治工作队伍。二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法规法治学习教育,特别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的学习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履行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职能职责,不断强化监管,全面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结合起来,深化专题学法培训,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三是强化法治宣传,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多形式持续的法治宣传,不断加强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和法治德治教育,积极引导退役军人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努力构建工作人员依法行政、退役军人依法维权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