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4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楚医保〔2021〕15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以下医药机构拟纳入楚雄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如下: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
楚雄艾牙牙口腔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紫溪大道口腔诊所
东骏常青树楚雄健康服务有限公司龙江路诊所
楚雄市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河前村卫生室、中本村卫生室、平山村卫生室、龙泉村卫生室、龙井村卫生室)。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55012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可直接向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事宜。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