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第二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4日
一、楚雄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市人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无指征住院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9012.09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9012.09元;2.处缴纳违约金660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二、楚雄市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市中医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及其他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452.50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452.50元;2.处缴纳违约金224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三、楚雄骨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骨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344.10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6344.10元; 2.处缴纳违约金115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四、楚雄历康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历康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及其他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90.00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090.00元;2.处缴纳违约金62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五、楚雄神康精神病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神康精神病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70.00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170.00元;2.处缴纳违约金130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六、楚雄刘德章中医骨伤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刘德章中医骨伤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408.89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6408.89元;2.处缴纳违约金63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七、楚雄怡宁精神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怡宁精神病专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及其他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43.29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143.29元;2.处缴纳违约金6300.00元;3.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违约金已全部上缴。
八、楚雄爱尔眼科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爱尔眼科有限公司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78.00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追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278.00元;2.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九、楚雄海亚老年病专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5年4月,楚雄州医疗保障局专项检查发现,楚雄海亚老年病专科医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进销存不符、其他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5.36元。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如下处理:1. 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95.36元;2.约谈医院相关责任人员,并限期整改。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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