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一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日
一、楚雄海亚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根据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移交问题线索,楚雄海亚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项目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092.80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海亚老年病专科医院有限公司退回医保基金损失6092.80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6092.80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二、楚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根据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移交问题线索,楚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分解项目收费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736.24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3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退回医保基金损失26736.24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26736.24元罚款;2.责令该院立即整改并约谈相关负责人。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三、楚雄飞视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眼科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8月2日,收到楚雄州医疗保障局移交问题线索,经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核查,楚雄飞视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存在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结算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615.90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飞视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眼科诊所退回医保基金损失18615.90元;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3倍55847.70元罚款;3.责令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解除与楚雄飞视医疗服务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已解除,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四、楚雄德源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7月,接到楚雄州医疗保障局移交问题线索,2024年8月,依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反馈问题清单,经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核查,楚雄德源堂大药房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超量开药、诱导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违规问题,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814.67元。楚雄市医疗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相关规定,于2024年11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楚雄德源堂大药房退回医保基金损失7814.67元;2.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3倍23444.01元罚款;3. 责令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解除与楚雄德源堂大药房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目前,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已解除,损失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已全部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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