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自2024年5月15日起,解除楚雄开发区德康堂大药房九分店的市级医保服务协议,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