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楚医保【2020】24号文件要求进行审核,以下医药机构拟纳入楚雄市医疗保险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现予公示如下: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楚雄李绍红中医诊所、楚雄贝安口腔门诊部、楚雄楚兹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科诊所。
拟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协议零售药店: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官屯小区分店、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格林天城小区分店。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日至6月10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6550121。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可直接向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反映人应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公示期满未发现违规情况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