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类别:A类
是否公开:公开
楚市医保函〔2022〕3号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钱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增加乡村卫生院(室)药品种类和数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建议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全国各地每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国家统一公布执行,各地不得低于国家公布的缴费标准。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州(市)为统筹区,楚雄市按照省州部署和要求,在筹资时间、标准都只能以上级文件来严格执行。2019年至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含大病补充保险)每人每年分别为220元、250元、280元、320元,国家对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也同时在逐年增加,分别为2019年490元、2020年520元、2021年580元。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80元,各级财政补助580元,个人缴费合计1.16亿元,各级财政补助2.38亿,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86亿元。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320元,各级财政补助也将同步提高,补助标准将于2022年9月前公布。
2020年以前,参保居民到村卫生室、一、二级定点公立医院门诊全年享受门诊报销400元,2020年开始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其中村卫生室和一级定点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门诊每次减免50%,二级定点公立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门诊每次减免25%,中医药及其适用技术再提高10%。特殊疾病门诊每次减免70%,重症精神病、尿毒症每次减免90%。对符合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特殊疾病门诊,最高支付15万元。在住院待遇方面,2020年后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总体提高了5%,2022年,符合居民医保政策范围的住院费用,一级医院可报销85%,二级医院可报销80%,三级医院可报销65%。参保居民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不用再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重特大疾病取消了封顶线。在生育报销上,现执行的是封顶包干政策。一、二级医疗机构顺产1800元,剖宫产一级医疗机构2100元,二级医疗机构2700元;三级医疗机构顺产2400元,剖宫产3400元。回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展的历史和政策的变化,我们深深感受到随着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的逐年提高,报销比例逐年在提高,保障水平也得到大力提高。
二、关于增加乡村卫生院(室)药品种类和数量,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建议
根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药品配备相关条款规定:一级医疗机构不少于300个品种(村卫生室不少于80个品种);二级综合医疗机构不少于600个品种,二级妇幼保健院、二级中医院及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300个品种;中药饮片(包括中药配方颗粒)储备种类,乡镇卫生院不少于300个品种,二级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不少于500个品种。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品储备品种达标,但由于山区乡镇路途相对坝区较远,部分药品未能及时配送到位,而且《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对部分药品规定了限定支付范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存在一定的限定,加之群众用药习惯,导致了村卫生室存在部分药品短缺的情况。
下步我局将继续配合卫生健康局加强对乡村医生规范化诊疗、合理用药的培训指导,提升乡村医生规范合理用药水平,同时做好短缺药品预警,加强短缺药品处置,鼓励医师提供医保服务时优先选用药品目录内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确保村卫生室能满足村居民慢性病、常见病用药需求。我们也了解到,全市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存在不平衡,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室的管理水平也有差距,部分村卫生室医务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们将加强与卫生健康局沟通协调,强化跟踪督促,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充分利用好医保政策和医保基金,保障好参保群众的权益,切实减轻农民医药负担,提高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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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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