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3-/2020-12310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0-06-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 2020-06-19
称: 楚雄市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号:

楚雄市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247500000

楚雄市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市编发〔2019〕19号)文件,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市供销合作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和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供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供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省、州、市人民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拟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各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楚雄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供销社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档案、文秘、公文管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市社重要会议的组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反馈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负责市社机关的户口管理、计划生育、平安创建、防火、防汛、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委办。负责全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事调动、任免、考核、录用、退休、辞退、解聘、伤亡抚恤、工资调整、机关社会保险和改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负责处理组织、人事、工会、脱贫攻坚各项业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职工、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负责老干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和劳动执法年检工作。

3.财务资产管理科。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等法规制度,负责全市系统财务会计业务指导,抓好扭亏增盈、增收节支工作,推动财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社有资产的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清产核资和政府采购工作。会同有关科室研究制定所属企业的经营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4.合作经济指导科。宣传中央和省、州、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发展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对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系统组织建设和社团发展工作,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的建设和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指导系统合作社制度建设。组织指导行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导全市食用菌产业发展。负责全市统计工作。

5.经济发展科。研究制定系统经济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市现代农村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研究应用现代流通方式,创新经营业态,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负责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农村市场的建设和行业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系统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指导行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供销社将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工作布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省、州供销社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4号)、《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市党办通〔2017〕143号)文件精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抓合作社立社,发展社有企业强社。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为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楚雄特色供销合作社事业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7.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7.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7.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01万元(本级财力497.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7.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0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 540,379.6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8,503.00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 214,876.3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148,500.50元;2160201行政运行: 3,380,709.34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 257,102.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497.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4,970,070.79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 1,019,796.00元;30102津贴补贴: 1,880,136.00元;30107绩效工资: 84,983.04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8,503.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2,826.35;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48,500.50元;3011201工伤保险: 10,000.00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050.00元;30113住房公积金: 257,102.00元;30201办公费: 24,360.00元;30203咨询费: 20,000.00元;30205水费: 5,000.00元;30206电费: 4,000.00元;30207邮电费: 25,400.00元;30211差旅费: 2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 4,500.00元;30228工会经费: 42,850.30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 211,200.00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 2,112.00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 19,008.00元;30302退休费: 530,079.60元;30305生活补助: 17,664.00元。

基本支出4,970,070.79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 1,019,796.00元; 30102津贴补贴: 1,880,136.00元; 30107绩效工资: 84,983.04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8,503.00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92,826.35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48,500.50元; 3011201工伤保险: 10,000.00元; 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22,050.00元; 30113住房公积金: 257,102.00元; 30201办公费: 24,360.00元; 30203咨询费: 20,000.00元; 30205水费: 5,000.00元; 30206电费: 4,000.00元; 30207邮电费: 25,400.00元; 30211差旅费: 20,000.00元; 30217公务接待费: 4,500.00元; 30228工会经费: 42,850.30元; 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 211,200.00元; 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 2,112.00元; 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 19,008.00元; 30302退休费: 530,079.60元; 30305生活补助: 17,664.00元。项目支出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497.01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9.85万元增加47.16万元,增长10.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01万元,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449.85万元增加47.16万元,增长10.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点实有人数比2019年增减,在职人员调入增加2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退休人员死亡减少1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7.01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9.85万元,增加47.16万元,增长10.48%。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01万元,比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49.85万元,增加47.16万元,增长10.48%。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04.39万元,比上年的357.17万元增加47.22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在职实有人数比2019年预算时调入增加2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84万元,比上年的35.80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调入2人,在职实有人数比2019年预算时增加2人,经费预算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77万元,比上年的56.88万元减少2.11万元,下降3.71%。下降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减少1人。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较2019年下降0万元,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6.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5万元,2019年预算为0.48万元,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6.25%。

减少原因主要是遵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商业流通事务,21602:反映各级供销社的行政事业支出及商业物资和供销社专项补贴支出。

6.行政运行,216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602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216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84万元,比2019年预算35.80万元增加2.0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所致。增加较大的是工会经费4.29万元比上年的3.73万元增加0.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3万元比上年21.06万元增加2.17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3万元,比上年1.07万元减少0.04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减少1人。

本部门2020年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年人均标准0.52万元,按预算减少10%的要求即减0.52万元,实际预算年人均0.468万元,实有在职23人(含公务用车平台1人),财政预算实际按照22人年人均0.468万元计10.30万元。其中:办公费2.44万元(包含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03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4万元,邮电费2.54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工会经费4.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供销社国有资产总额21.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1.81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构筑物2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1万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社有资产管理核算。

楚雄市供销社,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发〔1995〕5号、国发〔2009〕40号文、中发〔2015〕11号、云发〔2008〕14号、云发〔2015〕32号、楚发〔2016〕14号、楚政办通〔2011〕81号文件,2009年市政府印发《楚雄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楚政通〔2009〕113号)等文件政策规定,社有资产管理核算是独立核算。

(五)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楚雄市供销社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楚雄市供销社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20年,楚雄市供销社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第二部分楚雄市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6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24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