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开展好全市供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单位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线,以深入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为基础,以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核心,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增进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随着社会交往方式的深刻改变,社会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情参与需求不断升级,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供销社将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行动自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
(二)深入推进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起草科室应将文件和解读内容一并报批,并于文件形成后7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单位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量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强与网站的联系,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
(七)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督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要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科室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对照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同时做好市供销社政务公开栏目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不属于秘密范围的文件都应公开,按照相关要求,文件起草科室于成文3个工作日内将可公开的内容交办公室,办公室于成文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