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部署精神;制定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组织对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精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调整。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的事项进行管理;对市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6.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现场综合监督管理;协助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规范管理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承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8.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9.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指导管理,协调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我局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投资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市场服务科、督查科、信息网络科、政务服务科,下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属单位2个,分别为:
1.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楚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对标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制定出台全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持续深化“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2.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16个主题事项集成化办理,尤其是抓好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省级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3.持续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强化统筹协调和审核把关,组织编制好乡镇权责清单,做好乡镇赋权扩能,提高乡镇治理能力和水平。
4.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保障服务,加强场内规范管理,强化部门协同监管,持续做好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后半篇文章。同时,抓好交易靠前服务,紧盯营商环境评价招标投标指标体系,推进交易工作持续走在全州前列。
5.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完善市、乡镇政务(便民)服务大厅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健全服务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机制,认真抓实营商环境相关指标提升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 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3.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3.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25.18万元,减少1.97%,减少原因是:2024年市财政局未将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列入我局预算,从而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收入预算减少1.97%。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3.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3.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98万元,减少3.44%,减少原因是:2024年市财政局未将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支出列入我局预算,从而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收入预算减少1.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00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2024年市财政局将行政审批中心专项业务费列入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从而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长100%。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3.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75万元,与上年865.64万元对比,增加44.11万元,增长5.10%,增长原因是2024年人员调入,导致人员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增长5.10%;项目支出343.39万元,与上年412.68万元对比,减少69.29万元,减少16.79%,减少原因是财政局下达预算时未将2024年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列入预算,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6.79%。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41.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转;
20103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0.34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专线网络租用、网络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4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7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公务员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5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290401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审批项目专家评审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6.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次,共计接待230人次。减少原因是我局2024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确实做到过紧日子,从而2024年我局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40万元,下降16.6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9.77万元,与上年298.02万元对比,减少68.25万元,下降22.90%。减少原因是2024年市财政局未将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纳入年初预算,导致2024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3年下降22.9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3298.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77.06万元,固定资产12520.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7.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60.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97.25平方米,账面原值762.0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