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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 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部署精神;制定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组织对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精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调整。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的事项进行管理;对市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6.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现场综合监督管理;协助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规范管理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承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8.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9.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指导管理,协调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于2019年3月挂牌成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加挂楚雄市行政审批局、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我局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投资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市场服务科、督查科、信息网络科、政务服务科,下设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
一是持续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打破行政审批的条块管理模式,压减一般性企业开办环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涉企审批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一窗通办”,开办企业办理时限在目前0.5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优化、再压减;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章式”审批的办事模式得到巩固,确保“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持续走在全州前列。二是持续推进基层试点改革。按照职能职责,继续配合市委编办加快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改革,加强对试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着力构建机构设置合理、管理权责配套,运行机制灵活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三是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做好州级下放事项的承接,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同时,按照“应放尽放”的要求,对现有市级层级的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进行再梳理,做好整合、取消工作,以更大力度把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四是协同推进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预审批模式,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流程。协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开展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度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2.以政务服务“三化”为抓手推进“智慧政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41号)精神,着力打造“智慧政务”。一是统筹推进政府职能数字化转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努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二是积极争取和谋划项目。抓住新型政务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和国家数字乡村试点项目建设契机,争取实施涵盖154个村社区的基层政务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省、州、市、乡、村五级同标准建设、同流程办理,推动全市智慧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接通全市154个村委会(社区)电子政务外网,并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开展好乡(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的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办事有新的突破。三是打造楚雄市政务智助服务平台。在人流密集的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商场超市、高铁站、汽车站等场所,布设多功能自助终端设备。通过楚雄市自助终端自助平台,梳理可纳入自助终端的服务事项,为群众提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
3.探索推进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交易靠前服务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做细做实重大重点项目服务工作,全面保障重大重点项目有力推进,充分发扬政务服务“店小二”精神,围绕“审批代办”和“交易靠前”两大核心任务“双向发力”。按照一事一策,精准服务原则,一方面为我市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从立项用地规划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过程中,涉及发改、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20多个部门共140多项审批事项的代办服务,另一方面为重大重点项目招标、采购提供前期咨询参谋和全流程实施指导的交易靠前服务,实现审批代办服务和交易靠前服务过程交融开展、穿插协作、协同服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二是认真落实进场交易“一张表”申请受理、容缺受理、急事急办等服务措施,全面实行全过程项目跟踪保障服务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取消投标现场报名、取消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取消开标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取消招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等“四个取消零收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做好项目进场全程跟踪保障服务。对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做到交易靠前服务,提前与招标单位主动对接,开辟“绿色通道”,加班加点受理项目进场、及时发布公告文件、优先安排评标场地预约,全程做好跟踪保障服务工作,助力重点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加速跑”。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22〕37号)精神,结合省州每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4.以深化涉企服务便利化为重点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梳理重点行业领域“一事一次办”事项,形成“一件事”工作标准,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深化拓展区域“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实现更多事项异地可办。二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注重深化拓展,力争年内再公布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三是着力提升实体大厅服务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市、乡两级政务服务机构设立综合窗口,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在“只进一扇门”的基础上实现“只找一个窗”。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培训,拓展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四是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认真落实楚雄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工作措施,扎实抓好政务服务涉及的各项指标提质增效,推动专项组工作开展。五是进一步优化要素保障。聚焦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等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进一步精简环节、压减时间、降低成本。六是进一步发挥比拼工作中“政务服务”评价导向作用。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的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务服务考评指标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7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78.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35.43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财政局将物业管理费支出列入我局项目支出,从而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收入预算增长11.85%。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8.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8.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8.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43万元,增长11.85%,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财政局将物业管理费支出列入我局项目支出,从而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收入预算增长11.85%。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8.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5.64万元,与上年1002.89万元对比,减少137.25万元,下降13.69%,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下达预算时将部分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导致基本支出下降13.69%;项目支出412.68万元,与上年140.00万元对比,增加272.68万元,增长194.77%,增加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下达预算时将部分基本支出列入项目支出;二是新增加了2023年政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费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增长194.77%。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行政运行:847.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维护机关的正常运转;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23.53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专线网络租用、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统筹外退休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1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补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分;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5.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7.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4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6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单位部分缴费的支出。
与上年1142.89万元相比增加支出135.43万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 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2023年市财政局将物业管理费支出列入我局项目支出,从而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比上年预算总支出增长11.85%。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万元,较上年2.4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0万元,较上年2.40万元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8.02万元,与上年404.53万元对比,减少106.51万元,下降26.33%。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财政局未将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专项支出预算列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导致2023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比2022年下降26.3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6015.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76.96万元,固定资产13538.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44.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表。
第二部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