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000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部署精神;制定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组织对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精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调整。
3. 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的事项进行管理;对市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 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6. 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现场综合监督管理;协助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7. 负责规范管理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承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8. 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9. 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指导管理,协调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0.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一次就办好”的要求,推行“一颗印章办、一个大厅办、一张网络办、一套制度办、一个标准办”,以优化提升投资创业环境和激发市场与社会活力为目标,持续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的领先优势。
2. 打造优质高效营商服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激发市场活力为目标,进一步打造精简、统一、高效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同时,聚焦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从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的角度出发,制定出台相关措施,全市一盘棋,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 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加快省级部门业务系统平台、专网专线整合力度,把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真正建成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不见面审批”,建立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部门间、层级间信息壁垒,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确保政务服务“一网办通”。着力提高实体中心与网上大厅的融合程度,线上“只进一张网”。
4.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能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机构与各行业主管单位间沟通协调,密切各职能部门横向沟通联系,加强对交易各环节监管。同时,继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着力在体制机制建设、联合监管建设、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督查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网络科、投资服务科、市场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政务服务科、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科、交易受理科、交易服务科。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督查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网络科、投资服务科、市场服务科、社会事务科、政务服务科、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科、交易受理科、交易服务科。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04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3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1049.39万元,比上年1228.08万元减少了178.69万元,减少14.55%;其中:基本收入920.52万元,比上年847.42万元增加8.36%,增加原因为2021年正常人员工资增资及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36%;项目收入128.87万元,比上年380.66万元减少66.15%,减少原因为2021年,市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列入基本支出及财政下拨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66.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04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0.52万元,占总支出的87.72%;项目支出128.87万元,占总支出的1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1049.39万元,比上年1228.08万元减少了178.69万元,减少14.55%;其中:基本支出920.52万元,比上年847.42万元增加8.36%,增加原因为2021年正常人员工资增资及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36%;项目支出128.87万元,比上年380.66万元减少66.15%,减少原因为2021年,市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列入基本支出及财政下拨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66.1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0.5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20年的日常支出847.42万元增加8.63%,增加原因是2021年正常人员工资增资及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8.3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0.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87万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128.87万元,比上年380.66万元减少66.15%,减少原因为2021年,市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列入基本支出及财政下拨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我局2021年项目支出比2020年减少66.15%。专项业务经费128.87万元主要用于入驻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经费9.12万元,全市财政一体化运行维护费28.0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维护费3.00万元、法律顾问费2.00万元、交易中心网络使用费7.2万元、政务大厅网络使用费15.15万元、行政审批中心证照打印费10.00万元、新办企业印章免费专项支出34.40万元,政务中心物业管理费20.00万元。
通过以上专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我局全面抓好了政务服务中心运转工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等职能职责工作,认真抓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来抓落实,为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9.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1年度支出1049.39万元,比上年1228.08万元减少了178.69万元,减少14.55%;减少原因为2021年市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列入基本支出,以及财政下拨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比2020年减少14.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8.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3%。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4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并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相关材料,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6.09%。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1.77万元减少0.65万元,下降3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36.5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材料,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36.51%。。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 出1.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各地、州、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局考察学习,按程序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费用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54万元,比上年86.83万元,增加82.71万元,增加95.26%,增加原因是2021年正常人员工资增资及年初财政下达预算时将购买社会服务人员经费列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95.2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水电费、电话费、公车平台公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职工差旅费、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4415.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6.78万元,固定资产14078.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3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60.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68.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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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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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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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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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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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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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4415.43 |
336.78 |
14078.34 |
1407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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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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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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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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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50.9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8.75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3万元,公用经费169.5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9.54万元、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169.54万元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169.54万元。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1.12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1.12万元,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1.12万元: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1.1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经营权、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汽车吉祥号牌、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掌控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进行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
2. 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