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变更已使用林地公示
楚雄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终止楚雄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道路边坡排险部分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已使用林地单位:楚雄云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已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市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道路边坡排险(项目代码:2509-532301-04-01-933098);
三、已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边坡排险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楚雄市静脉产业园);
五、已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委会八队村民小组、黑箐村民小组、红光队村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终止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1917公顷;继续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2014公顷;
六、已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用材林林地面积0.1271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0.1261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1399公顷,采伐林木蓄积8立方米;已全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七、已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委会八队村民小组、黑箐村民小组、红光队村民小组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已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2025年10月22日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委会八队村民小组、黑箐村民小组、红光队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同意使用;并对林地、林木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