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2/2026-00179 信息分类: 林业
发文日期: 2026-04-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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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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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楚雄市苍岭镇竹园酒房山石场新建年产10万吨建筑用砂生产线项目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单位:楚雄市竹园金丰沙石有限公司;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市苍岭镇竹园酒房山石场新建年产10万吨建筑用砂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405-532301-04-05-796400);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堆料场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竹园村委会竹园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苍岭镇竹园村委会竹园村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118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其他林地(无立木)面积01184公顷,异地造林乡镇已验收合格,苍岭镇人民政府已同意使用;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苍岭镇竹园村委会竹园村民小组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2024年10月10日苍岭镇竹园村委会竹园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同意使用;楚雄市竹园金丰沙石有限公司对林地、林木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