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楚雄语尘艺术培训学校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经我局批准注销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日期自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4日:
许可决定书文号:楚市行审民非准决字[2025]012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楚雄语尘艺术培训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2301587352231C
法定代表人:袁绍宏
住所:楚雄高新区太阳历大道三期经济园
3号地228.230商铺一至二楼
联系电话:0878-6087518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