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宇泽半导体弃土场项目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楚雄市城乡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宇泽半导体弃土场项目(项目代码:2401-532301-04-01-142817);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弃土场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大东社区东屯一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大东社区东屯一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6.0505公顷;国土三调、林草湿监测地类不一致的以现状地类为准,楚雄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9月2日同意确认为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用材林林地面积1.2554公顷,经济林林地0.1427公顷,能源林林地面积4.4169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2355公顷,采伐林木蓄积72.9立方米(其中已使用5.27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彝海街道办事处大东社区东屯一组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2024年12月19日彝海街道办事处大东社区东屯一组一事一议决定同意使用;楚雄市城乡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对林地、林木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