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60万千伏安时高性能储能动力电池扩建工程临时进厂便道及厂区边坡治理项目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超能电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年产660万千伏安时高性能储能动力电池扩建工程临时进厂便道及厂区边坡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503-532301-04-01-991552);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进厂便道及厂区边坡治理项目;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委会红光队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委会红光队村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1.5648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能源林林地面积1.5648公顷,采伐林木蓄积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苍岭镇黄草村委会红光队村民小组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2025年3月21日苍岭镇黄草村委会红光队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同意使用;云南超能电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林地、林木进行了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