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楚雄庄甸锦澄幼儿园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经我局批准注销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日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8日:
许可决定书文号:楚市行审民非准决字[2025]00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楚雄庄甸锦澄幼儿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32301MJT304030M
法定代表人:李 丽
住所:楚雄市庄甸社区集体活动场所
联系电话:0878-6087518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