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提交的采伐申请,结合云南子龙林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楚雄州消防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拟同意进行采伐,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的源头管理,规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提高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现就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申请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采伐地点:鹿城镇大东社区大东村小组)
二、采伐地点基本情况
(一)具体位置:以《楚雄州消防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二)四至界线:《楚雄州消防救援中心暨综合保障基地二期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范围内。(三)权属:集体。(四)采伐面积:0.3013公顷。(五)采伐树种:桉树、滇朴。(六)林分起源:人工林。(七)林种:用材林。(八)采伐类型:其他采伐。(九)采伐方式:皆伐。(十)采伐强度:100%。(十一)采伐蓄积量:16.0立方米,出材8.8立方米。(十二)采伐期限: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
四、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