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孙桂华林地管护房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孙桂华。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孙桂华林地管护房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林地管护用房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云南楚佳木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孙桂华林地管护房建设项目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现状图为准。建设占用林地面积为150平方米,其中:用材林林地面积为150平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采伐活立木蓄积1立方米,属乔木林地、中龄林。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云(2023)楚雄市不动产权第0014230号,拟使用林地属于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所有、孙桂华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鹿城镇军屯社区小马金小组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村民户长一事一议会议同意使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