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17号路苍岭镇石膏箐坝至黄平滩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占用林地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市17号路苍岭镇石膏箐坝至黄平滩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532300-04-05-322091)。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苍岭镇石膏箐坝至黄平滩。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云南佳锐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编制的《楚雄市17号路苍岭镇石膏箐坝至黄平滩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占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现状图为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面积7.3766公顷,其中,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7.0914公顷,其他林地0.2852公顷;按林地地类分:乔木林地7.0914公顷,未成林地0.2852。国土三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成果地类不一致的以现状调查为准经楚雄市人民政府确认为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采伐活立木蓄积318.7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苍领镇云甸村委会岔河、罗文、烂泥塘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并经营管理。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所有涉及村民小组于2024年9月30日一事一议会议同意使用。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