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东升路地块)(项目代码:2303-532301-04-01-166596);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降台(边坡治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上下王居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上下王居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0.7236公顷;国土三调、林地一张图地类不一致的以现状为准已经楚雄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2月19日确认为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用材林地面积0.6151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1085公顷,采伐林木蓄积4.3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鹿城镇彝海社区上下王居民小组集体共同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包含在2011年楚雄市国土局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征收土地协议书》范围内,并进行了补偿;经2024年1月3日小组一事一议会议决定,此次不在 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