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东屯二组提交的采伐申请,结合云南林耀林业勘察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二分部第八批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林木采伐公示调查设计说明书》,拟同意进行采伐,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的源头管理,规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提高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现就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申请人: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东屯二组
二、采伐地点基本情况
(一)具体位置:以《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东屯二组调查设计说明书》为准。(二)四至界线:《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东屯二组调查设计说明书》范围内。(三)权属:集体。(四)采伐面积:1.2919公顷。(五)采伐树种:桉树、黑荆树、栎类、梨树。(六)林分起源:人工林、天然林。(七)林种:用材林、特用林、经济林。(八)采伐类型:其他采伐。(九)采伐方式:皆伐。(十)采伐强度:100%。(十一)采伐蓄积量:102.0立方米,出材37.6立方米,薪材54.3立方米、剩余物10.1立方米。(十二)采伐期限:截止至2024年4月15日。
三、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17:00。
四、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