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楚雄交通医院符合注销登记的条件,经我局批准注销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日期自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20日:
许可决定书文号:楚市行审民非准决字[2024]0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楚雄交通医院
法定代表人:吴金秀
住所:楚雄市雄宝路370号
联系电话:0878-6087518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