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许可文号:楚市行审工时审通字[2024]01号
单位名称: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住所: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楚风苑小区东侧楚雄中小企业创业园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有效期限:两年
联系电话:0878-6087518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