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30号)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23〕41号)要求,楚雄市广播电视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附件:楚雄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2023)版
特此公告。
楚雄市广播电视局
2023年12月6日
楚雄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1.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2.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3.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4.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5.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6.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7.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