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2-/2023-121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12-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2023年第11号)
号: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2023年第11号)

发表时间:
字体:[    ]

楚雄市鹿城镇东屯陡石崖弃土场项目需临时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楚雄睿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市鹿城镇东屯陡石崖弃土场项目(项目代码:2311-532301-04-05-981066);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弃土场(是为楚雄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吨N型母合金、年产8万只超大直径电子级高纯石英坩锅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弃土使用)、矿山修复治理(配套建设水土保持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使用林地面积1.965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其他林地面积1.9654公顷(矿山修复治理),采伐林木蓄积0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鹿城镇大东社区东屯一组集体所有,楚雄睿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管理经营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经2023年12月6日村民小组一事一议决定;因本次临时使用的林地范围和期限还在原合同流转使用的范围和期限内,不在另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128日至202312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