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楚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23〕4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依据省、州消防救援总(支)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梳理了楚雄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