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经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勘察设计院所作的《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段)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拟同意进行采伐,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的源头管理,规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提高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现就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申请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青山嘴水库管理局,苍岭镇、东瓜镇、东华镇、吕合镇、子午镇、紫溪镇)
二、采伐地点基本情况
(一)具体位置:以《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段)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为准;(二)四至界线:《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段)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调查设计》范围内;(三)权属:国有、集体、个人;(四)采伐面积:17.3849公顷;(五)采伐树种:云南松、栎类、蓝桉、滇朴、杨树、杉木、油杉、黑荆树、桤木;(六)林分起源:人工林、天然林;(七)林种:防护林、用材林;(八)采伐类型:其他采伐;(九)采伐方式:皆伐;(十)采伐强度:100%;(十一)采伐蓄积量:498.4立方米。(十二)采伐期限:截止至2023年12月25日。
三、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4日17:00。
四、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0878-6087521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