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35KV大过口输变电工程需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 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市35KV大过口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106-532300-04-01-156739);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施工临时用地、临时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大过口乡依齐么村民委员会木克山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大过口乡依齐么村民委员会木克山村民小组境内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占用林地面积0.047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用材林林地面积0.0319公顷,经济林林地面积0.0093公顷、其他林地面积0.0064公顷,采伐林木蓄积2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楚雄市大过口乡依齐么村民委员会木克山村民小组所有并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已由大理西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5KV大过口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与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支付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