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佳煌实业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下白庙老土洞山采石场的尾矿、建材固体物堆放及施工营地的建设项目配套临时堆料场地需延续临时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楚雄佳煌实业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楚雄佳煌实业有限公司楚雄市鹿城镇下白庙老土洞山采石场的尾矿、建材固体物堆放及施工营地的建设项目配套临时堆料场地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老土洞山采石场的尾矿、建材固体物堆放及施工营地的建设项目配套临时堆料场地延续;
四、项目建设地点: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野马村民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项目建设延续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野马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四至明确,无争议;临时占用林地面积1.2739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属用材地,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属于楚雄市鹿城镇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下野马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延续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已由楚雄佳煌实业有限公司与林权所有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补偿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