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听证告知书
楚市行审登撤听字(2022) 001号
楚雄君莱贸易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楚雄君莱贸易有限公司冒用监事身份信息办理公司登记(备案)事宜,现已调查终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楚雄君莱贸易有限公司冒用陈冬梅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的规定,我局拟撤销陈冬梅在楚雄君莱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的登记信息。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韦学彦
联系电话:0878—6087517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