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舍路镇新华水箐口管护点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或个人):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西舍路镇新华水箐口管护点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森林管护用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西舍路镇新华村委会岭岗村民小组。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云南锦木林业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西舍路镇新华水箐口管护点建设项目森林资源核实报告》现状图为准。建设占用林地面积为120平方米,其中:用材林林地面积为120平方米。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采伐活立木蓄积0.8立方米,属乔木林地。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楚雄市林证字(2007)第1210050017号林权证,拟使用林地属于西舍路镇新华村委会岭岗村民小组所有、罗自云户管理经营。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西舍路镇新华村委会岭岗村民小组所有于2022年9月3日会议一事一议同意使用,并对山林管理经营罗自云户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17:00分。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市行政审批局督查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8-6087512。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