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注册,我局决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
登记号 |
楚雄杨德昌中医诊所 |
楚雄市小西门信义花园8幢24-25号商铺 |
杨德昌 |
PDY61038753230117D2132 |
楚雄张仕贤诊所 |
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185号 |
张仕贤 |
PDY610280532301416945 |
云南省林业运输公司楚雄分公司卫生所 |
楚雄市东瓜镇兴隆街1号 |
伍宝成 |
91743146X53230111D3001 |
楚雄康达诊所 |
楚雄开发区田黎屯6栋88号 |
林维秀 |
PDY61139853230117D2112 |
楚雄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 |
楚雄市西园路50号 |
李乾静 |
XY173109553230111D3001 |
楚雄鲁医堂诊所 |
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201号城市花园小区8-8幢1单元8-2室 |
刘树华 |
PDY61227853230117D2112 |
王槐德中医诊所 |
楚雄市大井巷 |
王槐德 |
PDY61035253230117D2122 |
楚雄椿萱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医务室 |
楚雄开发区紫溪大道欧西尼亚商务酒店4楼 |
时瑞 |
35603290053230119D4001 |
以上医疗机构已被楚雄市行政审批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