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楚雄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楚政服发〔2023〕7号)要求,市政务服务局按照便民服务事项梳理范畴,梳理了各级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行业职责过程中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事项96项,形成《楚雄市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现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分级公布清单
市级由市政务服务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LED显示屏公布,各乡镇、村(社区)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参照市级发布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区群众办事需求和办事情况,在本级便民服务中心(站)醒目位置公布。
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服务
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和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在线咨询和引导服务,充分应用云南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专区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对于无法实现线上办理但群众需求高的事项,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和村(社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创新便民化服务措施,采取“帮办代办”“就近办”“上门办”“集中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市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和村(社区)要实现同一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情形、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省一致,推动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市政务服务局牵头负责全市便民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和及时更新,做到便民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附件:楚雄市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