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服务公开标准指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领域相关信息,推进办事服务公开化、标准化。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楚发改法规〔2021〕20号)工作要求,现将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基层政务公开情况
(一)加大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省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公开渠道,提升用户体验,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各类依法应该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在指定媒介网站上进行发布和公开。2021年1至11月,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国有产权拍卖、租赁等交易项目199个,交易额352938.428万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1863.78万元,增加收益金8616.64万元。其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交易项目138个,交易额342200.658万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1656.04万元,增加收益金8616.64万元;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交易项目61个,交易额10737.77万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207.74万元。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145个,评标结果公示信息59个,中标结果公告信息138个,受理二次招标项目16个,受理招标失败、终止招标项目28个。
(二)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效率。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的机制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六个制度,公开承诺制包括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办事时限制、办事公开制等内容,各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应依法及时予以公开。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二是认真落实《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文件,及时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动态进行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建立健全审查机制。首先,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举报受理机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发生过因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泄密情况。四是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每一个进场交易项目的进场资料、招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信息审核和发布,均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流程严格进行审核、发布。首先,由招标人(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对需要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核和签字确认,再由交易中心相关科室对进场需要发布的项目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和签字,最后由交易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同意后再由相关科室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发布公开,从源头上保障每条信息公开前都进行有效的审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所有公开发布的交易项目信息均严格按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时限要求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信息依法公开、符合要求。
(三)全面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综合利用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7个LED电子显示屏、1个液晶触摸屏等平台的作用。一是每周定期更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交易开评标时间安排、开评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远程异地评标、科室负责人等信息并进行及时公开,在开评标区进行循环播放。二是在交易中心等候区对每一个招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信息进行全面、详细的公开公示,为方便投标人查询更多信息,在公开信息后面生成项目信息二维码,投标人和办事人员只需用手机扫一扫便可以更加详细地了解公开的信息内容。
(四)严格执行省州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结合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作实际,依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认真落实省州以及市本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内容涵盖国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信息、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5个有直接影响的公共资源交易事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和楚雄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事项,从而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透明化。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出让等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公开方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力度、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三是互动渠道还不够,与广大招投标人的沟通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楚雄市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经常性地开展自查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时效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施。一是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程序、流程做好公开工作,努力推动形成行政行为更加透明,招投标人和交易中心互动更加畅通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