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清理调整工作的通知》(楚审改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4号)有关规定,我市对市乡两级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清理调整。为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现将楚雄市市乡两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请于2021年8月1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我们,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董超0878-6087597,邮箱:cxszwfwk@126.com。
附件:楚雄市市乡两级部门权责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