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实际,现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建设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和,结合省、州、市2025年法治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强化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以推进法治化、规范化行政审批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行政审批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着力为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平安云南建设和州委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合力推动;坚持人民至上,依靠人民;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坚持形式多样,精准务实”的工作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制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每个季度一次的集中学习。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开展精准务实普法专项行动。突出依法审批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宣传工作方式方法,向政务服务对象普及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理念,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法治思维。工作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日常培训、专题辅导等,熟悉掌握并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全体干部职工通过行政执法换证考试,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按照规定做好并参加每年的“述法”,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健全完善单位法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法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成立了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全面依法治局委员会,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主任,各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为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建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三是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法治力量促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细化落实《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结合部门职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省、州、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楚雄市争创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楚雄市争创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工作中投入经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制定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批标准,健全完善法治建设19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行行政审批工作回访监督核查,发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实现审批与监管不脱钩、无缝对接,打造更加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举措,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瑞志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指导、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等,为审批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者进行法律论证;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相关法律文件;做好行政许可审批中的合法性审查;协助处理各类听证以及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参与协助进行法制宣传及各类法律培训活动等。通过工作实施,做到优势互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的能力和水平,有效的防范和化解风险,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四是结合工作职能做好法治宣传。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依法申请、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月安全生产月、“1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日等法治纪念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一是细化落实《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 年)》和制定《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按照《楚雄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以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群众关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屏、行政审批、现场核查等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在行政审批中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老年人综合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分区域综合办事窗口做好普法宣传,设置了政务服务投诉箱、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监督投诉和意见建议箱,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15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站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16个,放置标识标牌,编印惠企政策相关资料摆放窗口,提供到访人员查阅咨询做好对法律法规规章的了解掌握。向市场主体面对面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咨询和受理市场主体投诉。惠企专窗解决了全市优惠政策宣传分散、宣传方式传统单一、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根据受理对象的诉求情况分类整理交办到相关部门,各惠企服务部门按照“谁负责、谁受理、谁落实、谁反馈”的原则,积极办理企业在专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惠企政策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动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惠企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调解处理,实施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做好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颗印章管审批”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被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州委表彰为“楚雄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州委组织部表彰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大比拼工作连续七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
二、存在的不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自检自查,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需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群众宣传宣讲力度;二是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任务艰巨。
三、下步开展法治建设的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法治单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工作中产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行政审批。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许可审批中认真执行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工作中着力推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强化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助推行政审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单位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工作职能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实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群策群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做到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水平。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探索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深化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提升服务效能。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楚雄市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等各项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法治监督,做好对行政许可卷宗的抽查评查,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实施后的回访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