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2-/2023-0329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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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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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放管服”改革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以推进法治化、规范化行政审批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强化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为办事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平安云南建设和州委依法治州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严格要求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每个季度一次的集中学习。通过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市日常培训、入职培训、专题培训,熟悉掌握并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48名干部职工通过行政执法换证考试,做到全员持证上岗。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按照规定做好并参加每年的“述法”,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健全完善单位法治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法治工作中突出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和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成立了中共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全面依法治局委员会,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主任,各副局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为副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依法治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建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主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局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自觉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有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以法治力量促进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细化落实《楚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结合部门职责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省、州、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楚雄市争创国家、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工作方案》,制定《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楚雄市争创国家级、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工作中投入经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二是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制定规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批标准,健全完善法治建设19项制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执行行政审批工作回访监督核查,发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实现审批与监管不脱钩、无缝对接,打造更加务实、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环境。三是结合工作职能做好法治宣传。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依法申请、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六月安全生产月、“12.4”宪法日等法治纪念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发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各类宣传单4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00余次。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着力抓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会议、专题办公会议和现场办公会,把工作列入对15个乡镇和27个部门的“八比八拼”考核内容,坚持定期工作调度,切实把工作深入推进,把责任落实落细,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果,着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四)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一是细化落实《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 年)》和制定《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活动,按照《楚雄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职能以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为着力点,重点围绕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社会和谐稳定、疫情防控等群众关注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屏、行政审批、现场核查等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市场主体和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二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在行政审批中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审批,结合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做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了综合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老年人综合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分区域综合办事窗口,设置了政务服务投诉箱、楚雄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监督投诉和意见建议箱,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对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及时给予调解处理,实施好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紧扣“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全面落实权责清单,编制并对外公布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实行动态调整。2022年来,梳理公布《楚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39项,做到依法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审批的变相行政许可。二是“一颗印章管审批”升级增效。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章式”审批的办事模式得到确立,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时限。政府投资审批类项目审批时限由185个工作日压缩为4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备案类项目审批时限由155个工作日压缩为30个工作日,社会事务类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95%的市场主体实现当场受理、当场登记,审批提速率达80%以上,审批流程优化率达81%以上,审批材料精简率达60%以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顺利完成了“接过来、办起来、快起来、好起来”的“四连跳”,持续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审管分离”的格局基本形成。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以来,市行政审批局共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08659件,实现审批流程、时限、材料不断优化、压缩、精简。三是基层审批改革稳步推进。全市“三集中三到位”得到加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多处跑、反复跑”向“只进一扇门、一次就办好”转变。稳步推进东华镇、大过口乡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四是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将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阶段的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审批材料进行整合优化,实施分类审批。审批环节共划分四个阶段,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全面实行投资项目审批“一对一”帮办服务,着力提高审批效率。五是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整合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等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全面推行“审核合一”,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企业登记业务全程无纸化、零见面,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间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做到企业名称申报、登记业务网上全程办理。推行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天不用等、一次不用跑、一分不用花”的目标。2022年以来,全市新登记发展市场主体14743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到112.8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达到27.3户。净增市场主体10469户,各类市场主体累计达到70607户。六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索要任何证明。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第一批106项、第二批73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七是推进电子交易常态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公开透明、规范统一、应上全上、网上办理、便捷高效、全程留痕”的电子化交易目标。2022年以来,全市共组织交易项目177个,交易额31.96亿元,节约资金2219.1万元,增加收益金118.56万元,电子化交易率100%,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率100%。八是强化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切实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持续构建执业规范、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2022年以来,市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公开选取项目286个,签约286个。着力营造便捷高效清廉的政务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一是推行“一网通办”。依托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一部手机办事通、各行业部门的专网,建成覆盖市、乡、村三级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市级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事项1386项,15个乡镇共承接办理在线事项1395项,154个村(社区)共承接在线办理6468项,事项完善率均达100%。同时,建成楚雄市智慧政务大厅,包含网上预约、业务查询、取号显号、政务服务“好差评”、大厅考勤管理、大厅安全管理、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远程异地评标、不动产登记“一窗通办”、企业开办“一窗通”等系统,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步伐,助力数字乡村建设。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化“全省网办”、拓展“异地代收代办”、优化“多地联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区域都设置了“跨省通办”窗口。按照省、州、市、乡、村“五级十二同”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网上清单录入检查指导,实现五级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和法定要素标准化。目前,线上政务服务大厅“一门”进驻率100%,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8.48%。大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工作,全市新开设了17所学校手机缴费和119所学校招生手机报名功能、市人民医院预约挂号及缴费手机功能。“一部手机办事通”累计线上业务办理量达146.76万件。建成运行排队叫号和业务办理评价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件评价率达98.70%,好评率100%。二是推行“一个大厅办”。为做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全面取消各业务部门单设的服务窗口,要求涉及企业和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一律入驻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做到“线上综合受理,中心及时办理”,政府部门审批服务逐步从“多头跑、各自办”向“只进一扇门,办成所有事”转变。三是推行“一次就办好”。一些政务服务事项因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办事群众自主选择必须在现场办理的,采取在线上提供预约、查询、预审等服务方式,现场按照“减时限、减流程、减材料、减跑动”的总要求不断深化改革,最大限度优化服务,只要法定条件具备,原则上必须当场办理、一次办结,2022年来共办理各类审批政务服务事项150.23万件。四是推行“一颗印章办”。紧紧抓住列为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机遇,2017年6月19日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行政审批局,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实施改革以来,我们通过平台整合、数据共享,把事项聚合在三个服务区,通过“一次告知、综合受理、资料共享、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的办理模式,审批主体由碎片化聚合为“一个部门、一枚印章”,证照办理由跑多个部门转变为跑一个窗口或进一个网上平台。五是推行“一个标准办”。按照“审批标准化、监管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所有的审批服务事项均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审批标准,并在线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线下现场免费领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方便群众办事,促进审批要素、审批流程和裁量基准的标准化,约束和规范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风险,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审批、监管、服务标准不“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做到线上线下和市乡村三级协同一致。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结合工作职能做好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颗印章管审批”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先后被州委、州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州委表彰为“楚雄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州委组织部表彰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连续五年被市委考核为优秀,大比拼工作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考评为“优秀”。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连续三年在州对县市考评中取得两个第一名的好成绩。2022年以来,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城市品牌创建先进集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被省委改革办《云南改革快报》第16期刊登,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好的做法被数字楚雄、市电视台、云岭先锋网、云南省政府网、云南日报采用刊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形式单一,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宣讲力度;二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懂弄通做实方面需持续用力;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任务艰巨。

三、2023年度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法治单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方面工作中产生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行政审批。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许可审批中认真执行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工作中着力推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能、强化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助推行政审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单位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工作职能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实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领导班子成员群策群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做到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巩固水平。自2023年起,继续保持巩固“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到2025年,按照工作职能积极协助和支持创建使楚雄市成为国家和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市。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增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持续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认证和应用,深化拓展“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提升服务效能。调整优化权责清单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楚雄市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等各项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法治监督,做好对行政许可卷宗的抽查评查,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实施后的回访监督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开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局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做到适时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执法能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行政审批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