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1-/2021-0514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投资促进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101000

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市招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楚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强化2018年度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预决算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招商局主要职能是综合管理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工作:

1.贯彻执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协作和投资服务的方针政策,拟定和实施全市引进利用外资、经济协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协调全市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重大事项,负责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项目库建设,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的开发论证、包装储备、编报发布、推介洽谈工作。

3.负责省外、州外来楚投资企业论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4.负责组织协调区域性经贸交往活动;积极组织和承办国内外、省内外组织的各类招商引资和商品交易会等展洽活动。

5.负责对国内外投资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提出使用省、州支持、扶持联合协作项目资金的意见、建议,并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

6.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协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报和发布工作。

7.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受理外来投资企业(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并及时协调处理,依法维护外来投资者、经济协作组织的合法权益。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招商局成立于2004年10月(楚编发〔2004〕06号),加挂楚雄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现为楚雄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机构,正科级。内设5个正股级科室(办公室、招商合作科、项目管理与信息科、投资服务科、招商投资服务中心)。共有事业编制15名。

楚雄市招商局于2008年10月设立党组1个。

楚雄市招商局现设党支部1个。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钉钉子精神压实责任,实施精准招商

一是明确目标挂图作战。围绕2017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州下达120亿元、市下达127.66亿元、市委市政府确定122.75亿元的目标任务,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年初将目标任务按季按月细化分解到市属各责任部门、各乡镇和开发区各局室(所),责任明确到联系各乡镇、各部门的市级领导,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每月定期将各责任单位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指标运行分析研判预警情况、重大项目洽谈进展情况、“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情况、拟开工项目、重点服务项目推进等情况进行更新并通报,同时报送市级领导。将电子表格适时在政务微信群、统计群内发布,做到对标对表抓落实,实现招商工作底数清、情况明,一张图表抓招商。

二是高位推动区域招商。坚持市领导带头招商,组建了工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文化、信息及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与PPP项目等5个产业招商组,高频次外出精准开展产业招商。对每个产业招商组按照项目投资规模下达年度招商项目引进个数和落地开工项目个数,要求每个产业招商组每月有2个以上项目在谈、每季有1-2个项目签约、每年有2-3个项目开工。加大招商频率,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招商活动。市本级分别由市委、市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带队,组织招商小分队“走出去”30次,“请进来”31次,分别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宁波、台州、张家港、武汉、贵州、自贡、成都及省内部分州市。与绿地集团、中农联控股集团、华强方特集团、沧海集团、东方园林、云南宏绿辣素公司、四川德仁堂等企业多次对接洽谈,开展“点对点”招商活动,部分项目已取得实质性成效。三是充分发挥“节会”对外推介平台重要作用,积极开展项目推介、对接洽谈,在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第15届东盟华商会上,全市(含开发区)签约6个项目,协议总投资359.8亿元;在火把节暨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和世界云南同乡联谊会招商引资推介会上,市本级签约招商项目5个,协议投资总额212亿元。

三是筑牢园区招商平台。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需求,积极加强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围绕楚雄工业园区一园五片区产业发展定位及建设千亿元工业园区的目标,加快生物医药大健康和高原特色农产品资源开发,精准开展富民工业园生物产业加工基地项目招商,强化项目管理,策划包装了30个生物医药、健康产业类项目,列入年度对外推介重点,制作成册对外宣传推介,紧盯生物产业项目落地推进。云甸工业园区精准招商实现“突破”,2017年云甸工业片区引进项目8个,其中开工项目2个。积极参加云南省浙滇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交流座谈会,借助平台,以园区招商项目、产业招商项目为重点,对在座谈会上初步意向投资企业精准开展项目推介和洽谈,为产业招商打好基础。积极盘活机电园区闲置厂房资源和存量土地,加强土地清查,集约节约用地,为投资客商提供适宜项目发展的土地,使一批批踏踏实实的好项目、大项目引得来、落得下,尽快形成拉动地方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探索园区资本化、市场化开发营运模式,增强园区发展能力,为打好产业转型升级、“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提供强大的动力。

2.以“工匠”精神谋划项目,精准宣传推介

一是强化储备招商项目。围绕“333”现代产业体系,引进专业机构及智库,借助外脑外力,精准策划包装了130个论证充分、投资额度大、市场前景广阔、投资回报高、经济社会效益好的招商项目,及时向社会发布推介。其中:报州级重点项目12个,储备项目20个;报省级重点项目6个,七彩云南民族(文化)示范园建设项目成功入选“省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二是创新招商宣传推介。不断创新招商宣传方式,丰富对外宣传载体,以“三册、两片、一盘、一网、一微”新措施推进招商引资宣传工作。编制“中国彝 乡·幸福楚雄”系列《投资指南》、《产业招商项目册》、《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项目册》项目套册;全新打造《楚雄好地方》和《绿色生命畅想》(楚雄市生物医药大健康宣传小片)两部招商宣传片,一经推出,得到了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设计制作极具楚雄特色的“中国彝 乡·幸福楚雄”系列招商外宣U盘,在各推介活动中发放,实现无纸化推介;与中国邮政合作开发《彝绣》系列招商项目推介片,以个性、直观,立体的方式,助力招商项目推介;充分利用楚雄在线门户网站、楚雄市招商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推介、国家产业政策,招商动态、投资流程等信息,全方位开展招商宣传和推介

3.以“愚公移山”精神服务项目,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投资服务成效明显。对34个重点签约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制度,全力协调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引进和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做好签约项目一站式服务,以楚雄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为载体,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给予帮办、代办相关审批业务,全程跟踪服务好项目落地,减少企业的审批时间和成本,切实解决企业办事难、项目落地难的问题,提高项目履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投资达产率。截至11月底共为企业办理事项306件(次),为企业项目的顺利落地、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7年,云南楚雄核尔思蓝莓酒庄建设项目、楚雄市绿色建材建设生产项目实现了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建设;楚雄市实验中学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启迪桑德楚雄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并网发电;西南(楚雄)义乌商品交易博览城项目、中南建材之家·总部基地综合体建设项目、滇中楚雄大商汇家居生活广场项目已建成开业。

二是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出台了《楚雄市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试行)》,鼓励代理招商,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出台了《楚雄市重点招商项目精准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项目协调服务推进力度,切实加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精准帮扶;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8条措施的意见》,从产业发展基金、投资金融保障、降低用地成本、税收优惠等方面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打造“亲商、安商、爱商、惠商”营商环境。

4.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今年以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招商局党组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根本,以服务和促进招商引资中心工作为目的,以开展“两学一做”、“感恩、功德、小康”三项教育为主线, 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招商、廉洁招商、科学招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招商引资工作过程中严格坚守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界定清楚政商交往活动范围,主动适应政商交往新形态,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本着为企业方考虑,多为企业办实事;在与企业交往中严格执行《楚雄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暂行办法》、《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确实打造廉洁服务团队;做好签约企业与市级挂点联系领导对接工作,高位推动为挂点联系企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实保证跟踪服务的连续性,提高招商项目推进跟踪服务的水平,确保项目引进和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健全招商项目投诉机制,协调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建立投资项目服务投诉机制,解决部分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思想观念没转变致使企业办事难、审批难的问题,让投资商在楚雄投资、生活都得到全方位的服务。

5.招商引资服务民生,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按照年初制定的《楚雄市招商局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楚雄市招商局结对帮扶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践行“招商+扶贫”。积极探索“招商+扶贫”模式,深入伍街村委会实地调研脱贫产业发展工作,专题研究、探索产业扶贫之路,投入专项产业扶持资金3万元用于村委会发展工业辣椒种植。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推进新村伍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投资60万元,项目争取2018年开工建设。积极争取外来投资企业参与当地脱贫攻坚工作,碧桂园集团捐赠了价值40000元的打印机、音响设备、消毒碗柜、净水机等物资,帮助学校完善了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017年为扶贫联系点协调落实扶贫项目资金、物资共27.8万元,其中落实项目到位资金16.9万元,单位直接投入5.5万元,企业捐资捐物5.4万元。截至11月底新村伍街村委会22户贫困户49人有6户24人脱贫出列,村委会基础设施面貌实现了较大改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6.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2017年全市实施招商引资项目319项,完成州外到位资金229.38亿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220亿元的104.26%,同比增长27.18%;完成省外到位资金134.35亿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34亿元的100.26%,同比增长22.14%;完成产业到位资金106.1亿元,同比增长18.74%,产业项目资金占总到位资金的46.26%。

其中市本级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88项,完成州外到位资金124.96亿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120亿元的104.14%,同比增长27.25%;完成省外到位资金81.67亿元,完成州下达目标任务81.5亿元的100.19%,同比增长22.23%;完成产业到位资金48.12亿元,同比增长14.54%,产业资金占到位资金的38.51%。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招商局。独立核算机构1个,与上年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度末实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417051.69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基本支出拨款收入2332051.69元,占总收入的68.25%,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085000.00元,占总收入的31.75%。与上年收入4694183.71元对比,减少了1277132.02元,下降了27.21%,主要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取消单项考核,实行综合绩效考核,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支出3417051.69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32873.76元,占总支出的62.42%;日常公用经费199177.93元,占总支出的5.83%,项目支出1085000.00元,占总支出的31.7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基本支出2332051.69元,与上年度基本支出2459183.71元相比,减少了127132.02元,下降了5.17%,主要为退休人员12人转入社保发放退休费,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支出1085000.00元,与上年度项目支出2235000.00元相比,减少了1150000.00元,下降了51.45%,主要为本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取消单项考核,实行综合绩效考核,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7051.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其中基本支出2332051.69元;项目支出1085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583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0%。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59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3%。主要用于离休人员、退休人员统筹外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31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37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招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70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395.05元,完成预算的95.77%。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3.05元,完成预算的111.01%;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187422.00元,完成预算的93.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未完成预算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合计支出217395.05元,比2016年减少了54736.60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0.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3.05元,完成预算的111.01%,与上年度支出62085.15相比减少了32112.10元,下降了51.72%;公务接待费本年度支出187422.00元,完成预算的,93.71%,与上年度支出210046.50元相比减少了22624.50元,下降了10.77%。2017年度“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二是本年度商务接待批次及人次都较上年有了减少,接待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3.05元,占13.79%;公务接待费支出187422.00元,占86.21%。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3.0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73.05元,主要用于应急保障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客商考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楚雄市招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87422.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30批次,接待人次1880人次,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客商接待支出。市招商局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招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事业运行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为195577.93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等。主要是办公费4882.06元,电费33.04元,邮电费4624.10元,差旅费548.00元,维修维护费8400.00元,劳务费6557.68元,工会经费18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73.05元,其他交通费用93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60.00元。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市招商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因此没有涉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项目清单。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止,楚雄市招商局固定资产余额201.43万元,其中房屋121.69万元,应急保障公务用车24.29万元,办公设备55.45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1800元,主要用于1.办公设备购置费25200元;2.招商项目册印刷费72950元;3.宣传品特色U盘制作采购费33650元。以上3项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分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管控各项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控制支出,每季度报送财政局《厉行节约报表》接受财政局监督、审核,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费用开支过大、接待标准不明、总额控制不严、用高档烟、酒等问题;公务用车按照规定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缴纳保险;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封存备案制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文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

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其他交通费用:为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机关工人)车改补贴及公务用车保障平台车辆租用费。我局不涉及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楚雄市招商局

2018年10月17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101111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7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