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346616515F/201810-000097936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10-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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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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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组建的政府组成部门,加挂楚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质量管理、行政执法等各项职能,为全市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独立核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17个股级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监察室,15个乡镇派出市场监管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共计37个机构。现有收费单位23个。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是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能力提升年”。一年来,全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在州工商、州质监、州食药监局的有力指导下,谋改革、抓落实、突创新、重服务、促发展,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监管方式、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促进楚雄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极限释放改革红利。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商标培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质量强市稳步推进,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市场建设有序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有效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取得重要进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有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加大,企业信息公示扎实推进,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消费维权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过去的一年,通过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的正确指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坚持“一支笔”审批,重大支出由局党委会或党政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努力推进政府下达的各项非税收入任务。与此同时,按照中央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2017年行政成本控制工作目标,努力降低我局行政执法和机关运行成本。通过对办公费、差旅费及车辆燃修费等公用经费制定定额包干标准、实行定额包干使用,制定发文、召开会议计划,推行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接待原则等系列措施。我局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局党政班子、广大干部职工和财务人员的共同努力,行政性收费、行政执法和经费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规范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财务管理水平还有待于提高。新的一年,财务管理工作将进一步顺应改革的需要,在市财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新时期财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2018年预算收入任务完成和各项经费收支平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独立核算单位1个,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1个副科级内设机构,17个股级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15个乡镇派出市场监管所,2个下属事业单位,共计36个机构。现有收费单位23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86人。其中:行政编制15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6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81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8.51万元(其中:基本拨款3367.26万元,项目拨款451.2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收入3573.32万元(其中:项目拨款845.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19万元,增长6.86%。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年绩效考核奖励及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81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7.26万元,占总支出的88.18%;项目支出451.25万元,占总支出的11.82%;2016年度支出合计257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51,897.07元,增长6.86%,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年绩效考核奖励及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2016年项目支出845.81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与比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94.56万元,减少46.6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非税收入成本经费比上年减少,项目经费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决算基本支出3367.26万元,其中:(1)在职人员工资1913.39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56.82%(2)离退休人员工资142.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2%;(3)奖励金23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7%(4)职工住房公积金162.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5)遗属人员生活补助、食品药品协管人员工资及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补助12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4%(6)办公费5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7)手续费0.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024%;(8)水费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0%;(9)电费3.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0%;(10)邮电费3.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9%;(11)物业管理费4.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3%;(12)差旅费16.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50%(13)维修(护)费12.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14)会议费1.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4%;(15)培训费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9%;(16)公务接待费4.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4%;(17)劳务费0.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1%;(18)工会费2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6%;(1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4%;(20)其他交通费159.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5%;(21)办公设备设置费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8%;(2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0%;(2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451.25万元,其中:(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40%;(2)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42.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3)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事务支出50.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08%;(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6.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23%;(5)药品事务支出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8%;(6)食品安全事务支出19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29%;(7)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8.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财政拨款支3573.32万元,增加245.19万元;增加6.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6年绩效考核奖励及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18.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保障正常工作运转的日常办公费、修缮费、车辆维修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4.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9%。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1%。其中:(1)医疗保障193.6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医疗保险;(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6.18万元,主要是中央安排的食品药品抽验检验经费;(3)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07.47万元,主要是省级安排的食品药品抽验检验经费。

3.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8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44%。(1)行政运行260.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额、商品和服务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5.60万元;(3)工商行政管理专项42.00万元;(4)其他质量技术监督和检验检疫事务支出50.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6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1.31万元,完成预算的8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有所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减少18.03万元,下降3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3万元,下降8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21万元,下降17.7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支出都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1万元,占0.9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占0.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1.31万元。主要用于各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大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用于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外宾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包括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65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主要包括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6.49万元,与2016年的2054.70万元相比,增加551.79万元;增长26.85%;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95万元;水电费9.93万元;邮电费3.07万元;差旅费16.75万元;培训费6.57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工会经费29.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8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采购机制、完善采购制度,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支出7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9%。

(1)购食品快速检测等专用设备4件,金额1.42万元,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统一购买下发到各县(市)。

(2)购电脑、数码照相机等通用设备47件,金额71.59万元,按政府采购办相关文件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由政府采购办统一招标进行购买。其中:部分设备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统一购买下发到各县(市)。

(3)购办公桌椅、冰箱等家具、用具、装具51件。金额6.63万万元,按政府采购办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的相关手续,按政府采购办的批复单位进行了自行采购。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安排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固定资产金额2125.84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984.53,机要通信、执法执勤保障车辆417.37元,其他固定资产723.94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

3.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反映依据《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认证认可条例》,对获证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开展产品认证工作,并对获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回访。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楚雄市市场监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