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0-/2021-121400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酱油食醋专项检查打造“品质”“放心”消费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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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酱油食醋专项检查打造“品质”“放心”消费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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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要求,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保障食品安全,近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进一步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酱油和食醋产品质量水平,开展让人民群众吃上“酿造酱油”专项检查行动。

一、加强领导,统一行动。充分认识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分工,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酱油和食醋生产经营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鼓励企业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管理,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研发创新,生产高品质的酱油和食醋产品,督促企业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二是要求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督促企业不得再生产销售标识为“配制酱油”“配制食醋”产品,酱油和食醋产品应当真实合法标注食品标识,在标签醒目位置清晰标注“酱油”“食醋”等标准规定名称,准确标注各种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大对食醋、酱油生产商原料购进、生产工艺、物料平衡、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现场检查力度,加强产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二是对已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回头查”。持续推进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和超市、批发市场等酱油和食醋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温度控制和记录等。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查处不符合酱油和食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调味品标注“酱油”“食醋”名称或类别,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等原料配制生产酱油,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产品标识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工业盐、工业醋酸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酱油和食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公告》的宣传力度,利用相关融媒体网站大力宣传引导酱油和食醋生产企业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努力提升百姓消费信心。同时在专项检查中告知消费者在购买酱油食醋时,要看清标签标识和产品类别,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截至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3 家,政策宣传100余人次,检查中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专项检查正进一步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