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5年度楚雄市“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进行公示。
附件:2025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项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2025年度楚雄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0)项
| 1 | 市场监管局 | 市场监管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 | 管辖区内不少于5户 | 2025年3-10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2 | 市场监管局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散装食品 | 对散装食品经营者 | 2% | 2-11月 | 现场或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 | 市场监管局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 |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 | 5% | 2-11月 | 现场或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4 | 市场监管局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 | 20% | 2-11月 | 现场或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 5 | 市场监管局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经营者 | 10% | 2-11月 | 现场或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规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 6 | 市场监管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加工过程控制情况、餐饮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场所设施清洁维护等情况;检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行为;是否为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 | 餐饮服务单位(含集体供餐单位) | ≥1% | 3月1日-10月30日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野生动物保护法》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7 | 市场监管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情况,是否能保障食品安全;检查原料购进证索票、进货查验、贮存管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检查加工制作过程成品、半成品混放,交叉污染等问题。检查提供的餐饮用具清洗不干净、消毒不彻底、保洁不规范等问题。 | 小餐饮、小摊贩(有固定经营门店、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无固定经营门店、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 | ≥5% | 3月1日-10月30日 | 实地检查 |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管理办法》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8 | 市场监管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 网络平台入户餐饮服务单位 | ≥1% | 3月1日-10月30日 | 实地检查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1号)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9 | 市场监管局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1.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在通信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4.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是否对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及时停止,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相关制度。 |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 ≥1% | 3月1日-10月30日 | 实地检查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监总局令第31号)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10 | 市场监管局 | 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市场在售食品 | 500批次 | 1-11月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县(市)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