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长江禁捕”“十年禁渔”有关工作要求,近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老城区13个农贸市场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销售江鱼专项行动。
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询问商户水产品采购渠道,查看水产品进货凭证、记录,查看是否存在招牌、广告牌中违法使用“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江鲜”等内容,重点检查了各商户是否存在非法售卖江鱼的违法行为,同时向农贸市场管理方、商户宣传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政策,要求商户要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水产品销售店40余户。
下一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打击和宣传力度,严禁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杜绝非法经营、捕捞、销售野生鱼类等行为,保护好长江、龙川江等河湖的自然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