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000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法规;负责拟定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改革与发展问题。
3.负责办理从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协调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未划至市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5.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服务和电子政务、公共资源交易技能培训;负责对市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进行管理;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点)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监督检查经授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受理和查处对经授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及市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8.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全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全市政务(为民)服务平台建设;二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着力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二是积极推广运用云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一是继续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二是抓好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三是健全完善投资审批中介平台服务。
4.着力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6人,主要是我单位通过社会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的临时用工人员1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33.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3.7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总收入1,033.72万元,比上年945.64万元增加了88.08万元,增长9.31%;其中:基本收入881.32万元,比上年823.49万元增长7.02%;项目收入152.40万元,比上年122.15万元增长24.76%,增加原因为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导致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总收入比2018年增加9.31%。

2018年、2019年总收入对比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03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32万元,占总支出的85.26%;项目支出152.4万元,占总支出的14.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总支出1,033.72万元,比上年总支出945.64万元增加了88.08万元,增加9.31%;其中:基本支出881.32万元,比上年823.49万元增加7.02%;项目支出152.40万元,比上年122.15万元增加24.76%,年度总支出增加原因为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总支出比2018年增加9.31%。

2018年、2019年总支出对比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1.32万元。与上年对比,比2018年的日常支出823.50万元增加了7.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人员比原来增加了2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我局2019年日常支出比2018年增加7.02%。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4万元。与上年对比,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比上年122.15万元增加了24.7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用于保障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比2018年增加了24.76%。
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维护费、法律顾问费、互联网使用费、交易中心电子标书制作系统使用费、交易中心专家评审费、行政审批中心证照打印费、政务中心物业管理维护费等。
通过以上专项经费的投入使用,我局全面抓好了新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等职能职责工作,认真抓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来抓落实,为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总支出1,033.72万元,比上年总支出945.64万元增加了88.08万元,增加9.31%;增加原因为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导致我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2018年增加9.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9%。主要用于本单位的日常运行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722.02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2.4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其中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23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9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4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7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8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38.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38.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94.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4.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15万元,增长69.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5万元,增长69.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6月我单位变更名称为楚雄市行政审批局并成立全省第一家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工作,人员编制由原来的22人增加到53人。加之我局2018年9月搬迁致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软、硬件设施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各州市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到我单位考察学习,致使公务接待费用增加1.15万元,增长69.35%。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各地、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局考察学习进行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12万元,比上年78.53万元,增长26.59万元,增长33.85%, 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增长,行政运行成本不断增加,致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加之2018年9月我局搬迁至新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入驻单位和窗口人员比原来增加2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30201办公费17.36万元、30205水费4.14万元、30206电费25.56万元、30211差旅费4.32万元、30216培训费0.0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7万元、30226劳务费10.56万元、30228工会经费12.11万元、30239其它交通费28.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4859.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45.58万元,固定资产114.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3.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55.7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7.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16项,账面原值113.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5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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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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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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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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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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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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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859.99 |
474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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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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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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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它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公共资源交易:是指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行政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服务经营权 、户外广告牌经营权、缉私罚没公物拍卖、房产及办公楼等物业租赁 、出租小汽车营运牌照、汽车吉祥号牌 、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处理等由公共资源管理部门所掌控的公益性、垄断性、专有性的社会公共资源进行交易和提供咨询、服务等业务。
2、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