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原则,部门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部门预算。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预算包括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本级的2020年市本级财力财务收支预算。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和楚雄州、楚雄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5.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的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市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
8.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彝)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彝)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彝)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简称市卫生健康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楚雄市中(彝)医药管理局〈简称市中(彝)医药局〉、楚雄市防治艾滋病局(简称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楚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科、疾病预防控制与防治艾滋病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药政科、中彝医与信息科教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等11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扎实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卫生健康系统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三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净化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做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牢固树立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旗帜。
2.健康楚雄建设保障有力。一是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于2019年3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加挂楚雄市中(彝)医药管理局、楚雄市防治艾滋病局牌子,目前各项工作有力推进。二是年初及时召开了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实际召开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扶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专项会议,认真分析研究部署2020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市级公立医院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二是以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为改革根本途径,研究制定了《楚雄市综合医改实施方案》;三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四是市级公立医院启动编制备案管理工作;五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市级2家公立医院共计同步上调诊疗类项目服务价格130项,下调27项,取消1项;六是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
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有序推进。6月17-19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省级专家组对楚雄市技术评估,楚雄市省技术评估得分761.8分,通过了省级技术评估,取得了省爱卫办向国家爱卫办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资格,进入暗访阶段。同时,新村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通过省级评估。
5.健康扶贫工程深入实施。一是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完成签约35897人,签约率100%;二是28种疾病受益4383人次,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报销比例达90%;三是核准32种大病累计患病人数1180人,救治率达100%;四是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包括51个贫困村在内的142个村卫生室,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建制村可不设村卫生室外,其他均达标。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是截至12月,全市累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3.60万份,建档率达90%;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按照“1+1+1”模式,共组建服务团队291个,居民签约总数172226人,签约覆盖率达32.13%,其中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61.79%;三是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有序推进。1-12月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为3.78‰,免费婚检率98.48%,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新生儿筛查率为100.64%和99.93%,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93%。
7.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完善重大疾病防控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1-12月全市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二是继续巩固楚雄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各项工作,第四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大赛顺利收官;三是艾滋病防治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四是除害防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重点工作认真实施,云南省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扎实开展;五是地方病防治取得可喜成绩,顺利通过云南省血吸虫病消除达标验收。
8.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一是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二是推进医联体建设,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与云南省彝医医院签订框架协议;市人民医院建立胡竹林教授眼科基层专家工作站、“心电、影像诊疗平台”、“妇产科专科联盟”等破土而出;三是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市中医医院一期争取2019年12月30日前全面竣工投入使用。近年来全市未发生因处置不当引起的群体性医闹事件。
9.彝医药事业得到传承发展。一是认真开展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已完成全市辖区内45块样地的普查,采集中药标本2832份;二是中彝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全市15个乡镇卫生院能提供中(彝)医药服务;三是市中医医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
10.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1-12月全市出生率保持在9.00‰;人口自然增长率4.07‰,计划生育率达97.36%,出生人口性别比107;二是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申报审批各奖项49289人次2721户,兑现奖扶资金1653.95万元;三是全市计划生育协会规范会员之家建设完成率达90%;四是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工作部署,做好老龄委职能职责接收并开展工作。
11.大健康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投资80亿元的楚雄德仁堂健康幸福小镇康养项目已完成《概念性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国·楚雄彝医药康养示范园”已于7月24日顺利开园,吸引了12家公立医疗机构,16家民营健康养生服务机构及300余户其他业态商家签约入驻。截至12月底,园区医疗机构共提供医疗服务4137人次,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5316人次,实现业务收入60.18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0人。
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在校学生人数0人。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财务总收入1493.1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0.00万元,本级安排1493.19万元,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存量资金0.00万元);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财务总收入1493.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3.1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93.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93.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3.19万元(本级财力1493.1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总支出1493.1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49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财力支出1493.19万元,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3.18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34万元;
2100101行政运行:396.94万元;
2100302乡镇卫生院:80万元;
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60万元;
2100403妇幼保健机构:42.7万元;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7.43万元;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5万元;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64.11万元;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65.94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5.49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15万元;
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20.47元;
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3.64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30.80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财力支出1493.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1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8.63万元;30102津贴补贴:230.96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5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1.24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3元;30113住房公积金:30.80元;30201办公费:36.3万元;30202印刷费:0.9万元;30205水费:0.85万元;30206电费:1.08万元;30207邮电费:2.54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4万元;30211差旅费:0.35万元;30213维修(护)费:150.2万元;30216培训费:3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296.51万元;30228工会经费:5.1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5.38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2.54万元;30301离休费:12.94万元;30302退休费:49.26万元;30305生活补助:62.0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161.99万元;30309奖励金:42.94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9万元。
基本支出1493.19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78.63万元;30102津贴补贴:230.96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1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5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1.24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23元;30113住房公积金:30.80元;30201办公费:36.3万元;30202印刷费:0.9万元;30205水费:0.85万元;30206电费:1.08万元;30207邮电费:2.54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4万元;30211差旅费:0.35万元;30213维修(护)费:150.2万元;30216培训费:3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296.51万元;30228工会经费:5.1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5.38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2.54万元;30301离休费:12.94万元;30302退休费:49.26万元;30305生活补助:62.06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161.99万元;30309奖励金:42.94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9万元。
项目支出0.00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个,金额0.0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功能科目分组,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5.57万元,其中: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7.43万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9〕101号)文件,中央、省、州、市按80:10:4:6的比例配套。
2、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8.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家庭扶助市级配套,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楚财社〔2018〕74号)文件、《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专项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83号文件)文件精神,补助资金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10%,其余10%部分州市按40%、60%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15万元,其中:
1、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06.67万元,资助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09〕56号)、《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计划生育专项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83号文件)、《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云财社〔2018〕169号)文件精神,按省、州、市各级应承担的比例预算。
2、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36.94万元,根据楚政办通[2012]89号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州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从2012全面推开,3年实现全覆盖的目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每年每户每份30元,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保险费由州、市财政分别补助10元、15元,保险公司补助5元来测算。
3、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40.54万元,补助资金按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50%部分州市按40%、60%的比例共同承担。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编制了2020年度市本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90万元(详见附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度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基本支出预算1493.19万元,较2019年度基本支出预算1186.06万元,增加307.13万元,增长25.89%,变动原因主要为: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将纳入民生保障卫生计生项目资金放在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
1、单位基本支出中的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因为2019年度在职人员基本工资调整,增加基本工资,所以在职人员经费增加。
2、单位基本支出经费中的在职人员经费增加,导致2020年度预算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核定基数增加,所以社会保障费增加。
3、单位基本支出中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增加,因为2019年度退休人员工资调整,退休人数增加,所以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4、2020年度部门预算中将纳入民生保障卫生健康项目资金放在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主要为:
(1)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和州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18〕82号)文件,中央、省、州、市按80:10:4:6的比例配套,2020的市级配套为207.43万元较2019年度市级预算配套179.25万元增加28.18万元。
(2)增加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费19.32万元,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幸福和谐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6〕15号)文件,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民政重点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由各级财政按20元标准购买,经费由州县财政按3:7的比例和三类县补助系数配套比例承担。
(3)增加了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健康扶贫乡镇卫生院、卫生所达标建设巩固专项经费150.00万元。
(4)增加了全科医生特殊岗位计划试点市级配套资金56万元,根据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楚雄州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楚卫通〔2018〕33号)文件中第三条:“薪级待遇和资金保障。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按照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薪酬待遇测算,中央财政补助配套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1.5万元,州级财政配套补助1.5万元,其余由县市财政配套补助,由州县纳入财政预算,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薪酬、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楚雄市级财政需要配套每人每年2万元,预计2020年度28人市级财政配套资金56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度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项目支出预算0.00万元,较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132.00万元,减少132.00万元,变动主要原因为: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56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减少2.94万元,下降53.45%。其中: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2.56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50万元,减少2.94万元,下降53.45%。其中:
1、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2019年预算0.00万元,所以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没有变化。
2、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00万元,2019年预算2.80万元,减少2.80万元。其中:2020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0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80万元,减少2.80万元。主要原因:变动主要原因为: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单位没有预算资金安排公务接待费。
3、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6万元),2019年预算2.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0万元)。其中:
(1)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所以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没有变化。
(2)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2.5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70万元。减少0.14万元,下降5.18%.主要原因:2016年9月份实施公务用车改革,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按《市人民政府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编制方案》核定标准预算2.56万元/年/辆。所以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共申报项目0个,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努力实现预期工作目标。今后,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将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要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反映为居民提供分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中医药、综合管理等6类,包括子项14项,其中:针对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2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6项(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5项(预防接种、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的公共卫生服务1项(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开支相关费用。
健康扶贫:从2017年起,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四重保障”措施,实现“九个确保”: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详见第二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90%;确保9类15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详见第六条);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手术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年度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30万人口以上的达到二级甲等),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到2020年,全省贫困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基本不出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开支。
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反映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教育奖学金、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升学加分、独生子女保健费、免除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资金、养老生活补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系列保险(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相关补助。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计554.74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6.3万元;30202印刷费:0.9万元;30205水费:0.85万元;30206电费:1.08万元;30207邮电费:2.54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0.4万;30211差旅费:0.35万元;30213维修(护)费:150.2万元;30216培训费:30万元;30218专用材料费:296.51万元;30228工会经费:5.1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25.38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2.54万元。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计554.74万元,对比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计342.37万元,增加预算212.37万元,增长了62.02%。增加主要原因主要是:增加健康扶贫乡镇卫生院、卫生所达标建设巩固专项经费150.00万元、乡村医生培训经费3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8.18万元、防治艾滋病项目资金4.1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固定资原值为1058.88万元,累计折旧计提417.69元,固定资净值641.19万元。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绩效目标主要是完成国家和省医改工作重点任务,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完善生育政策,全面梳理和优化资金支出流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突出重点,认真抓好重点项目支出,推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在政策法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宣传教育、健康促进方面的融合。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绩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工作规律,逐步将绩效评价工作推向深入。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紧抓宣传培训工作不放松,为推动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对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财政部门能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预算绩效目标的申报与批复,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尚不完善。绩效评价仍处于积极探索阶段,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完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较为抽象,存在难以理解、看不懂、不知道怎么应用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消除绩效管理推广应用上的技术障碍。
今后,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将按照市财政部门要求,巩固绩效评价工作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扩大绩效预算评价的范围,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加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2020年
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表20200623053216455.xls